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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律价夭折的启示

1998-12-2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胡勇

前一阵子,一些行业协会高举起行业自律价的大旗振臂一呼,其他行业便纷纷起而仿效。然而,来势不凡的行业自律价很快受到了来自理论界、企业界以及广大群众的质疑:行业自律价符合价格法吗?行业协会有处罚企业的权利吗?它是否在压制竞争、保护落后?随着国家计委与国家经贸委制订的《关于制止低价倾销工业品的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规定》的发布,行业自律价便告寿终正寝。

行业自律价虽已飘然而去,但它给予人们的启示将是深远而持久的。

首先,计划经济的残余观念还顽固地盘踞在一些行业组织甚至一些政府官员的头脑之中。市场是竞争的经济,而价格又是竞争的重要手段,行业协会剥夺了企业自主订价的权利,不就是扼杀了企业的自由竞争吗?

其次,在实行行业自律价活动中,几家大企业制订一个统一的最低限价,显然就是价格法所禁止的操纵市场的行为。再者,对企业的处罚权力只能由政府来行使,行业协会处罚企业显然是越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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